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

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

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2/242.公司名稱: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民國104年12月24日(2)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名稱: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訂約行庫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店分行。
3CAEA57B8A3FE944
arrow
arrow

    ug32n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