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http://goo.gl/URy8Z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12.公司名稱:艾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6.報導內容:工商時報B4版(1)艾訊去年第4季營收來到13.86億元,連續2季創新高,年度 營收47.9億元,年增9.66%,再創下年度新高,公司公布 去年EPS5.38元,輕鬆飛越半個股本,年成長13.26%,優於 營收年增強勁表現,公司並配發現金股利4.3元,配息率高達80%。(2)艾訊第4季受惠美國博弈管理大單挹注,連月有強勁年增, 據悉此美系博弈客戶訂單出貨延續至本季,使得今年1月營收來到5.41億元, 歷史次高紀錄,推升第1季優於淡季的年增動能。(3)展望今年度艾訊也以雙位數年增為目標,繼去年營收創高後, 今年成長態勢將是公司連續第4年創高,法人估計今年EPS將上看6元。7.發生緣由:無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已公告104年度年營收47.91億元,EPS5.38元,創下年度新高紀錄,105年1月營收5.41億元,年增43.25%,創下歷史次高紀錄。艾訊去年第4季營收應為13.88億元,該媒體誤植為13.86億元,一併予以澄清。本公司董事會已於105年2月18日通過配發現金股利4.3元,至於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今年營收及獲利成長狀況純屬媒體自行預估。
346FAB148F280670
arrow
arrow

    ug32n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